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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重要提示

【日期:2018-9-11】 【作者:黄磊】 【字体:

各位考生:

陕西省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将于9月15日、16日在西安举行。为了更好服务考生、维护考试公平公正,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:

1.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行开考5分钟后迟到应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;考试开考2小时后,方可交卷、退场。

2.考试开始前40分钟,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,二者缺一不可。请应试人员考前认真检查身份证有效期限,考试当日前过期者需办理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。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者,应前往考务办,经核实身份无误后,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开考前考场内将宣读《考场规则》等考试相关规定,请勿在校园内逗留,及时进入考场,以免影响考试。

3.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(钢笔、签字笔)、2B铅笔、橡皮、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。考场内备有草稿纸,考后收回。

4.应试人员进入考场时,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,其他物品一律装入自备手提袋内(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),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。严禁将各种电子、通信、存储(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)设备、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,否则按违纪处理。开考后应试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。应试人员入座前必须严格按规定接受安检,安检无误后按照准考证规定座位号入座,坐错座位按违纪处理。应试人员在座次表上签名时需填写本人手机号码。

5.《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》科目为“卷卡合一”,应试人员试卷与答题卡须一一对应,应试人员必须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,卷卡不一致将影响应试人员考试成绩。接到试卷后,应试人员先检查考试科目是否正确及试卷有无印刷问题。如遇试卷分发错误、页码序号不对、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、严重污点等问题,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,否则后果自负。

6.开考后10分钟内,应试人员须在试卷、答题卡规定位置,用黑色墨水笔准确、完整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信息,用2B铅笔准确、完整填涂准考证号等信息,否则按零分处理。答题前,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,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,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,不得做其他标记。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,否则按违纪处理。

7.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禁止吸烟,严禁交头接耳,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、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。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。

8.开考2小时后,提前交卷离场的应试人员,应在座位上举手示意,由监考人员收取试卷、答题卡,经核实无误,监考人员退还本人身份证后离场。考试结束铃响,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(含填涂姓名、准考证号),将试卷、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,待监考人员清点收齐后,经允许方可离开考场。应试人员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卡,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、题本、草稿纸带出考场,严禁损坏、撕毁题本、答题卡,严禁抄录、复制、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,否则按违纪处理

9.考试结束后,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,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,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,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,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。在考试过程中,应试人员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答题卡(或答卷),防止被他人抄袭。因考试中被他人抄袭,判定为雷同答卷的,后果自负。

10.应试人员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,遵守考场规则,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。对有作弊行为,无理取闹,威胁、侮辱、诽谤、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试人员的,将按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和有关规定处理。